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加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促进资源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东华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校政字〔2023〕105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2022-2023学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单台套账面原值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含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内包含的所有设备)。
二、考核对象:大型仪器设备机组和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单位。
三、考核周期:考核的时间周期段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四、考核实施:考核工作采取单位自评与学校核评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四个阶段完成:
1.个人自查:仪器设备负责人按文件要求对所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年度绩效情况进行梳理,并准备相关纸质支撑材料。
2.单位自评: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逐台考核、汇总,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学年总体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完成《东华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开放共享考评表》(附件1)、《东华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评价汇总表》(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单位绩效自评报告》(附件3)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附件4)。
3.学校核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科研与科技开发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进行会议评价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4.公布结果:考评结束后公布考评结果。
五、有关要求:
1.时间安排
个人自查和单位自评于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学校核评2023年11月中旬完成。
2.材料报送
填报附件材料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行政楼206室,左老师(电话83898636)收,电子版发至邮箱202060015@ecut.edu.cn。
3.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严肃认真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确保所填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提交学校处理。
(2)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根据文件规定,考核结果与各单位大型仪器购置、维护维修经费等挂钩。
附件:
附件1:东华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开放共享考评表.docx
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评价汇总表.xlsx
附件3:东华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单位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5:东华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评价填表说明.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14日